一、申请条件
(一)机动车在本市登记;
(二)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;
(三)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;
(四)提供法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规定的证明凭证。。
二、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提交的资料
(一)机动车行驶证;
(二)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
点击查询) 。
三、办理地点:使(领)馆、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(点击查询)办理,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(点击查询)办理。
四、办理时限
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收费
不收费
六、办理程序:
受理、审核—符合规定的,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—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